@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强推“脱钩”不是正确选项******
最近一段时间,国际社会反对美国“脱钩断链”的声浪愈发高涨。多位国际专家学者在媒体撰文,呼吁美盟友对华政策与美拉开距离,回归正确路径。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事务的执行副主席东布罗夫斯基斯坦言,“与中国脱钩不是欧盟企业的选项”。这些客观理性的声音再次表明,开放合作仍是历史潮流,互利共赢依然是人心所向,美鼓动对华“脱钩”违逆经济全球化大势,注定失败。
近年来,尽管美国极力挑动“脱钩”,扰乱世界经贸秩序,但国际经贸合作却不断增强。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贸易额达到28.5万亿美元,比2020年增长25%,比新冠疫情暴发前的2019年高出13%;2022年全球贸易额预计将达到约32万亿美元的创纪录水平。
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更加紧密。作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2022年前11个月,中国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6%。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事实证明,世界经济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企图通过“脱钩”孤立和打击中国的图谋既吃不开,也行不通。
经济全球化发展至今,世界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国际产业分工格局。美国强推“脱钩断链”,只会让更多国家利益受损,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日媒指出,把中国排除在供应链之外将加剧全球通货膨胀。德国智库伊弗经济研究所估计,如果欧盟企业在美国压力下与中国“脱钩”,德中之间贸易额将急剧下降。在最糟糕状况下,德国GDP将降低0.81%,相当于英国脱欧时德国GDP降幅的6倍,这“对德国无异于经济自杀”。
美国不遗余力围堵中国,在坑害世界的同时,必将严重伤及自身。美国商会发布的报告显示,与中国“脱钩”严重威胁美国在贸易、投资、服务和工业等领域的利益:如果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将令美国经济在2025年前每年损失1900亿美元;美国投资者可能因“脱钩”每年损失250亿美元资本收益,美国GDP将因此损失最多高达5000亿美元。可见,美国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不仅不能实现“美国优先”,反而使本国企业和经济遭殃。
美一些人哗众取宠式的“脱钩”论调,改变不了中国在当今世界经济中的重要性,也阻挡不了各方同中国加强互利共赢合作的大势。过去10年,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总体上保持在30%左右,成为世界经济增长最大引擎。党的二十大和不久前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从长远看,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是光明的,继续加强与各国经贸合作的态度是明确的,中国新发展将为世界提供更多新机遇。与中国“脱钩”,也就意味着与机会脱钩,与未来脱钩。
世界绝不会退回到相互封闭、彼此分割的状态,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才是正道。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农·史密斯所言:“所有努力扩大贸易的国家都是,而且将一直是赢家。”(郭 言 来源:经济日报)